1、 出团时成人务必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 ,儿童务必携带户口本原件;入住酒店需提供身份证 , 小孩如无身份证必须携带户口簿方可登记入住。无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酒店有权利要求游客去公安 局开具证明 ,方可办理入住。
2、全程酒店及用餐地点变更频繁 ,请在离店前仔细检查个人物品。
3、外出旅游,安全第一,旅游途中请听从导游人员安排,配合司机、导游工作。团友之间相互关照, 少数服从多数。 自由活动时 ,请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4、儿童说明: 因交通条例规定 :旅游营运车辆不得超载 ,不管身高多少都必须占座。旅游车辆按车 位核算成本。
5、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请坐好 ,不要随意走动 ,并系好安全带 ,靠近大巴前门的副驾驶位 ,第一排的 导游座及大巴较后一排中间的位置一律不予乘坐和放行李。
6、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我社有权对行程进行适当调整 ,以较终安排为准;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行 程变化和景点减少 ,我社只负责退还差价 ,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 由于东北旅游城市的特点 ,为保障游客旅游体验 ,行程游览会视天气、车程、游客密集情况对景 区游览顺序进行调整,但绝不压缩各景区游览时间。行程中所注明的时间均为正常游览时间,不含等 候排队个人体能差异不同及发生特殊情况的时间。
8、旅游线路产品 , 已将相关景点进行优惠打包凡持有老年证、教师证、学生证、军官证、等其它优 惠证件参团者,因此团以按特惠价格参团,因此不再享受任何证件的优惠价格。行程外的自费景点也 不享受任何优惠价格。
9、存在饮食方面的差异 ,请客人尽量适应当地的饮食习惯 ,或者自备一些家乡小食。
10、请如实填写当地《游客意见书》,游客的投诉诉求以在大连当地 ,旅游者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主 要依据。不填或虚填填写 , 归来后的投诉将无法受理 ,如在行程进行中对旅行社的服务标准有异议, 请在当地解决 ,如旅游期间在当地解决不了 ,应在当地备案 ,对于未备案投诉 ,我社一律不予受理。 温馨提醒 :旅游投诉时效为返回出发地起 15 天内有效。
注意事项
1、请提醒全陪或客人认真、如实地填写各地的旅游意见反馈表 ,我们将以该表作为服务质量标准; 若客人对接待服务有意见,请在当时当地提出异议,我社会在第一时间及时作出处理。如当时没有提 出 ,返回后再投诉的 ,本公司概不负责。
2、 本社郑重提醒游客不得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 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的项目或者活动。
补充协议
旅行社 :团号(出团日期):对旅游行程单中约定的自由活动期间的行程安排 ,旅行社应旅游者的要求 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补充协议,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为了更好的丰富您的行程与出 游体验感 ,特将行程内娱乐体验项目所列如下 ,您可根据自身喜好 , 自由选择:
自费项目如下:(全程仅推 2 项自费)
1 镜泊湖南北通航 约 60 分钟 280 元/人
2 哈尔滨室内冰灯 约 60 分钟 200 元/人
1、 团费不含(行程中列明或行程外)一切私人消费。
2、景区内出现购物场所及二次消费 ,为景区自行经营模式 ,与旅行社无关。
二:若在旅游途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游客自身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 , 乙 方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做全权处理 ,如发生费用增减变化 ,按未发生费用退还甲方(但应扣除已发生、支付且不 可退还的费用) 由此增加的超支费用(包括发生不可抗力条件下游客产生的滞留费用、额外交通费用等)均为 甲方自行承担。
三: 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做出合理调整 ,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游览景点;如遇乙方不可控制 因素(如塌方、地震、洪水、泥石流、恶劣天气、塞车、航班延误、景区临时关闭不接待等)造成行程延误或 不能完成景点游览 , 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 甲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旅行社可以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在旅游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团或者脱团 , 如不听导游及领队劝解,仍旧擅自离团或者脱团;患有各类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物品且不同意交由有关部门处理的;从事违法犯罪或者违反社会公德活动的;在旅游纠纷中, 游客不能正确处理 ,行为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正常游览和正当权益的 ,且不听劝阻、不能控制的 ,经团内其他 客人签字 ,旅行社可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因甲方自身原因 ,造成旅行社人身及财产损失的 , 甲方应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及双方确认的行程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条款 ,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力 ,合同与本补充 协议约定不一致的 ,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 ,与旅游 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以上所有内容本人已仔细阅读 ,并愿意在友好、平等、 自愿的情况下同意以上安排)
此处需客人手写在以上横线上。
旅游者或旅游者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