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自由活动期间和当天行程结束后客人另行参加行程以外的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行为后果由客人承担。
旅行社对游客不承担监护权;行程中游客须自行保管私人贵重物品;旅途中须注意自身安全防护(避免意外受伤,选择参加量力而行的活动项目等);如发生意外或者损失则由本人负责;旅行社及导游有义务协助其处理,严重者则协助就医或报案,但不负责赔偿。
以上行程仅供参考,由于申报专列时间长,政策性影响因素多,专列具体开行天数、时间点、运行线路、抵离时间以铁道部命令和站内调度为准,届时在保证景点游览数量及质量的前提下,公司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行程、天数和游览顺序进行适当调整;旅游专列的车容车貌及车上的卫生、设施设备等由铁路部门负责不属于旅行社服务标准范畴;如对铁路旅游专列运行有意见或建议,可向铁路相关主管部门反映;因专列政策或者组团人数使专列未能成行,则改走正班车或者全额退款。
◆ 重要说明、安全提醒和注意事项【此款内容均作为游客与旅行社旅游合同附件的重要内容,游客签订协议即为同意以下条款】:
行程说明:
1、专列因中国铁路总公司列车编排等原因,造成提前或延后出发,本社提前5天通知;如专列无法开行,本社提前5天通知,上述原因本社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另:行程中所标明的专列时间及停靠站点仅供参考,实际运行中若有差异以铁路部门部令为准!
2、我社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游览先后顺序或多个城市游览顺序,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塌方,大雪封山,塞车,罢工,列车、轮船或航班延误取消等原因,造成专列行程变化(提前或延后结束行程),我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所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
3、当地酒店及餐饮条件与我省有一定差距,请团友予以谅解,异地旅游用餐,较易引至水土不服,请游客自备常用药品。北方早晚温差大,请至少携带一套厚衣裤。
4、客人在旅途中如有意见,请及时向导游或各报名组团社反应情况,以便在旅游期间及时协调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损失扩大,并请认真、如实填写旅游意见表,如返程后再提出异议均视为放弃投诉权力。如您在旅行中途离团,我社视为客人单方面终止合同,所交费用将不再退还。
5、行程中自费景点及娱乐项目客人可自愿参加,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参与的客人需在景区门口等候自由活动,并请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6、由于旅游产品服务是生产与消费同时进行的无形产品,自身涉及多环节、综合复杂多样性的特点;请游客在当地服务有何不满意之处,敬请及时告知全陪导游,以便在现场核实,及时处理;
7、为保证我们的服务质量,请游客在游览结束之前,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填写《游客意见单》,恕不受理因游客虚填或不填而产生的服务质量后续争议及与意见单不符合的投诉;
专列说明:
1、列车上水箱容量有限,且只能在有上水设备的大站停靠上水,所以请您在列车上节约用水,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2、专列的车容车貌不在旅行社能力控制范围,如对列车的车容车貌有意见或建议请向铁路主管部门反映。
3、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游客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游客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在异地您将代表家乡人民形象同时也担负着宣传推广家乡的重任,请友好相处相互尊重并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
4、因各市场交通不同,且经营成本及营销策略不同,故不保证各地市场价格统一,敬请理解;
5、因专列硬件条件所限,无法做到一座一充,请自备充电宝
1、导游无法为每位游客提供一对一服务,请在旅游期间注意自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自身健康情况选择各项旅游项目,切勿参加人为高风险活动。自由活动期间请各位游客多人结伴而行,避免单独行动。
2、请随时注意宾馆酒店、景区、厕所等地面情况,特别是在洗澡时,严禁穿一次性拖鞋(容易打滑,已发生多起事故),如有发生后果自负。
3、请带足自身常备药品及日常生活用品。
4、超75—80周岁老人,经家属及子女同意后签署免责声明后,方可结伴而行。
5、此次行程时间较长,路途艰辛。您的健康情况,应完全适应本次旅行的各项要求,报名参团时不得隐瞒病情!行程中如因自身疾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患病客人不得报名参加,敬请谅解!
旅行社已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并赠送游客旅游人身伤害意外险。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投保,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请关注各保险公司对于投保游客年龄的限制,对于70岁以上游客,有的保险公司不接受投保,有的保险公司是赔付减半,80岁以上游客保险公司一般是不接受投保),游客自行缴费即为该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由保险公司对游客受到的意外伤害进行承包,意外伤害的定义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游客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或其家属自行缴付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医疗费用造成的各种伤害和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治疗结束后,旅行社出具证明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手续;
游客在团队出发前20天内提出退团,可以换人,退团则旅行社扣除游客专列团费40%;游客在团队出发前7天内提出退团,旅行社则扣除团款80%;因是专列,旅行社因铁道部命令为准定出发时间,旅行社会在专列出发前1天发出团通知书,因旅行社造成的团队不可行或取消,旅行社则将团款全部退还给游客,或安排游客正班车出行。在可操作的前提下出团前换成他人,损失不计。
退团损失约定:
由于专列为包车性质,因此关于专列客人退团收取损失如下:
收取旅游定金后且在出发前25天以上退团的收取全额定金为损失,但最高不超过总团款20%;
出发日期前15-24天退团收旅游费用总额40%;
出发日期前7-14天退团收旅游费用总额60%;
出发日期前7天以内退团收旅游费用总额80%;
出团当天退团收取旅游费用总额的100%。
游客可在出发3天前更换出游人员,不承担任何损失。
以上条款为旅游合同的补充约定,如与主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约定为准。
游客清楚知悉:铁路运输关系到国计民生,铁路运输组织遵循统一调度指挥原则,如因突发事件或铁路部门调图、施工、线路事故、车辆故障、线路重线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旅游专列提前或延期的本社提前3天通知,如致使旅游专列无法开行的,本社提前5天通知,旅游社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专列具体出发时间及停靠点以铁路总公司最终批复为准!因铁路系统调图、施工、线路事故、车辆故障、行车计划变更等原因致使旅游专列晚点等游客旅游行程受到影响的,均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旅行社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